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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关键字:访问签证, 居留证,口岸签证  来源:  发布时间:2009-6-8 0:00:00  字号:[大] [中] [小]

东方国众开展代办美国(仅限于美国商会会员公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英国、瑞士、挪威、巴西、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越南、南非、突尼斯、以色列、日本、韩国等三十多个国家的签证申请。目的是为方便员工出国进行商务交流、考察、会议、培训等各种活动或因私旅行,简化员工办事流程;节省员工到使馆排队、取号、等候时间,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东方国众竭诚为您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安全可靠,信誉有保障。受到广大公司及员工的一致好评。

一、签证种类

  1、一次有效访问签证(F) 临时来华从事贸易业务的外国人办理此种签证。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被邀请人申请在华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最长90天。

  2、多次有效访问签证(F) 在一段时间内需要多次来华从事贸易业务的外国人办理此种签证。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被邀请人申请二次或多次来华访问签证,签证有效期限最长180天。

  3、一年一次有效居留签证(Z) 外国人来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长期工作者,凭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和外商驻京机构代表证(工作证)办理此种签证。

  4、口岸签证(落地签证) 确因紧急公务需来华而又来不及在我国驻外签证机构申办签证的外国人,经北京市经贸委审核后可以在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构办理此种签证。

二、办理签证邀请函申报手续

  1、邀请单位按要求填写北京市经贸委统一印制的《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要清楚工整(英文部分均用大写填写)。各区、县、局(总公司)对外经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进出口公司、自营出口企业可直接向北京市经贸委申报。外商代表机构及三资企业均通过上级主管单位(有授权的)申报。

  2、邀请单位为被邀请人申请办理二次或多次访问签证邀请,除填写《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外,还应附报告说明理由,各区、县、局(总公司)对外经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商代表机构及三资企业均通过上级主管单位(有授权的)申报。

  3、邀请单位为被邀请人申请办理一年一次工作签证邀请,除填写《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外,还必须附上劳动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外商驻京代表机构代表证(工作证)复印件。通过上级主管机构申报。

  4、邀请单位为被邀请人申请办理口岸签证邀请,除填写《申请外商来访申报表》外,还应附报告详细说明理由,各区、县、局(总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商代表机构及三资企业均通过上级主管单位(有授权的)申报。

三、审批程序

  1、办理一次有效访问签证邀请,当场审批,来人立等可取。

  2、办理多次有效访问签证和口岸签证邀请由业务工作人员审理,经贸委外联处批准。时间1-2个工作日。

  3、通过发传真形式办理签证邀请的,时间为1-2个工作日。

  4、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报告不予受理。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正面(2006-8-10).doc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背面(2006-8-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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