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络我们
国众网 人事服务
在线咨询:东方国众 订单需求 咨询电话:010-58895918转601
国众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员工人事服务
分类导航
养老保险转出
关键字:  来源:  发布时间:2009-6-5 0:00:00  字号:[大] [中] [小]

       1.  如果您的下一家公司仍然是在北京为您缴纳养老保险,那么您只需和业务员确认您的养老保险是停缴状态,并请下一家公司为您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2.  如果您的户口不在北京,并要把在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到户籍所在地,那么您需要办理:
       养老保险转出:
       1)  到东方国众相关工作人员处领取《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出确认表》;
       2)  请您执此确认表到接收社保机构填写帐号等相关信息,并加盖接收社保机构专用章;
       3)将填写完整的转出确认表原件返回相关负责人处;
       4)1-2个月后可到相关负责人处领取转移单回接收社保合并记录。
       失业保险清算:
       如果您在北京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在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外省的同时,失业保险将进行清算。依据您所在公司在东方国众缴纳保险方式的不同,
      a.您可以在领到转移单之后到相关负责人处办理失业保险的领取。(如失业金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则不可领取现金,请您提供中行联名卡,东方国众会将失业金直接打入卡中。)
      b.您的失业保险金也可能会直接由朝阳社保汇至您公司的帐户上,由公司发放给您。具体方式请咨询您的业务员。
      特殊说明:对于外地农村户口的员工,可以选择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北京进行清算,也可以选择把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失业保险进行清算。具体转出和清算方法见上述说明。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东方国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首页 | 服务声明 | 联络我们 | 关于我们
Copyrights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60012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60012号
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RC0609244 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RC0609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