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国众公积金贷款代办部部门介绍
经公司领导讨论决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准,正式成立东方国众公积金贷款代办部,同时开始受理东方国众员工的购房贷款咨询及贷款代办。
代办部主要是向员工提供贷款政策,额度,利率以及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咨询及代办服务。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次往返于各个机构,手续繁杂,并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应广大东方国众员工的要求,我们开展了全程代办公积金贷款业务。东方国众员工只需缴纳相关的代办服务费,将必备贷款资料备齐,我们会用最短的时间为大家办好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代办部的成立正是为了配合公司开展的延伸服务内容,我们相信,公积金代办部会为东方国众员工提供周到,细致,高效,安全的服务,使您在较短时间内轻松获得贷款。
欲了解详细服务内容,欢迎垂询服务咨询电话。
东方国众员工委托公积金代办部贷款程序
1) 借款人向东方国众公积金贷款代办部电话咨询公积金贷款事宜。
2 ) 借款人带上购房合同(原件+6份复印件,其中1份自留),首付款发票(原件+5份复印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5份复印件),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5份),结婚证(原件+5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5份复印件),交行储蓄卡(原件+5份复印件)到东方国众公积金代办部办理贷款事宜。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提交本人及配偶有效暂住证(原件+5份复印件)。
3 ) 借款人需同时缴纳公积金贷款代办费人民币900元,预交评估费(房价的千分之三, 封顶1500元),担保费。经济适用房免评估。
注意事项
1) 填表需用黑色水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 填写贷款金额和年限需用大写。
3) 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公积金贷款涉及费用说明
|
费 用 名 称
|
评 估 费
|
担保费
|
|
收 费 标 准
|
评估费为房价的千分之三, 封顶1500元
|
详见担保收费标准表
|
|
收 费 单 位
|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事务所(外企代收)
|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中心
|
|
备 注
|
经济适用房免评估
|
全程担保
|
公积金代办部服务收费标准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
公积金贷款
|
900
|
|
商业贷款
|
500
|
|
产权抵押登记
|
500
|
|
设计贷款,贷款咨询
|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