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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东方国众建立新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一般帐户建立时间为新单位缴费后1个月到1个半月);
如果原单位属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原单位住房公积金是否已经转入东方国众。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07年5月签发的《关于自动合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业务的通知》,在员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自动合并。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自动合并,您可以将您的新单位信息告知原单位,主要包括:新单位名称,新单位单位登记号,新单位个人编号。
如果原单位是在国家机关单位(简称:国管);中央直属机关(简称:中直);铁路系统及异地的住房公积金,都无法实现自动合并业务。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方国众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交还到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注: 原单位属于哪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员工联系原单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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